贵港市厂房验厂第三方安全检测鉴定甲级单位
厂房验厂结构混凝土强度的检验与评定,应按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50204—92)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执行。当对结构混凝土强度有怀疑或留置的试块数量不足时,才可按《规程》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可作为处理混凝土质量的一个依据。随着质检监督力度的加大,由回弹法检测代替留置试块的现象逐渐减少,但在中小工程中还时有发生。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是通过回弹仪测定混凝土表面硬度,进而推定其抗压强度的方法。它的使用前提是要求被检测结构或构件混凝土的内外质量一致。当混凝土表面受害,内外部质量有明显差异时,不允许使用回弹法检测。
混凝土表面受害包括: 化学腐蚀、火灾及硬化期间受冻等。如果混凝土表面受害仍用回弹法检测,其结果会造成误判。
例如某住宅楼浇筑C15混凝土圈梁时,由于冬季施工措施不当,而使混凝土表层受冻,解冻后回弹检测其抗压强度为12.8MPa,取芯样检测的强度为17.5MPa。两种检测方法的结果出现较大差异。
如果按回弹法检测结果势必要判为不合格而进行处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遇到表面受害的混凝土检测,应选用取芯样、超声波等方法进行。如果条件不具备,必须对混凝土表面进行处理,达到内外一致后,才能进行回弹检测。
水泥一经水化就要析出氢氧化钙Ca(OH)2,它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发生反应,生成硬度较高的碳酸钙CaCO3,这就是混凝土的碳化现象。
由于碳化作用使混凝土表面硬度增加,回弹值增大,但混凝土内部的抗压强度没有变化,在测试过程中要扣除因混凝土碳化而增大的回弹值。
在测区回弹测试完成后,根据《规程》规定,要测量碳化深度。在实际操作中,有的检测人员不实地测量碳化深度,而是根据混凝土浇筑的时间,按经验推算,这是错误的作法。因为混凝土的碳化不仅同龄期有关,还同混凝土所用的水泥品种,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密实度以及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有关。
由于历史的原因,不同的部门均可进行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工作,人民法院需对检测、鉴定人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如前所述检测资质的审定应该问题不大,但鉴定人的资质又该如何认定?是否具有检测资质的人就有鉴定资质?或具有同专业的和工程师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就有鉴定资质呢?所有这些问题似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是鉴定单位对所提供的鉴定结论承担多少法律责任?一般建筑物的鉴定工作均会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主要是相应的经济利益问题。对于正确的鉴定结论当然勿需多言,但对于不完全妥当的鉴定结论,由此又产生了相应的经济利益问题时,其经济责任该如何认定,赔偿比例又该如何确定?
这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由于委托方采用不正当手段,而误导了鉴定结论,由此而产生的一些法律问题,又该如何解决?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规范中有些条文的规定可能本身就不科学,或者有些专家的个人观点通过规范的形式而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又由谁来承担?
对于民事纠纷中关于建筑物的鉴定工作通常会由人民法院的法官来指定鉴定单位或鉴定人,而对其它有资质的鉴定单位或鉴定人的鉴定报告采取否认的作法,这本身即不科学又不合法,这其中也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在建筑物的鉴定工作中存在许多法律问题,以上所述仅是其中的一部分,有些法律问题有待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解决。
现场检测内容、方法和依据
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可采用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或钻芯法等方法,检测操作和材料强度评定应按表 2.1.1中相应规程的规定执行;现场检测应综合考虑结构特点、现状和现场检测条件,宜优先选用超声回弹综合法、回弹法等非破损方法进行检测,若不适合采用非破损
方法时,宜采用钻芯法。
表 2.1.1 混凝土材料性能检测参考依据
三、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a.梁柱等构件的混凝土酥松、强度很低,如属个别现象,可以将此类构件按结构损伤考虑要求加固处理,不参与材料强度的检测与评定。
b. 对于房屋有加固历史的情况下,应将原结构混凝土和加固用混凝土强度检测划分为不同的检测单元。
c. 检测材料强度时宜以幢为检测单元,而不能几幢房屋一起评定。因为各幢房屋的施工、设计等情况均不完全一致。
d. 对于房屋加建、扩建部分的材料强度检测,应与原结构划分为不同的检测单元,并根据材料强度等级的分类另行划分检测单元。
e.对于个别回弹值较低的数据,应分析原因,如属异常,现场应核实剔除后补点;现场完成后数据处理时发现个别点较低剔除时,评定混凝土强度应复核公式和计算系数k c 。
f. 如果构件数量少于 5 个,直接按*小值评定,评定表格中不存在第二步的标准差参数和综合评定情况。
g. 现场检测数据离散性较大,样本的变异性大于 0.2 时,应分析原因,如属异常,宜剔除部分特异值,并适当增加样本数量。
h. 对于表面有界面剂的情况,回弹法测量往往比设计值偏小,建议按钻芯法取样或超声综合回弹法复核一遍。
房屋建筑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A. 按建筑物使用分类可分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